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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条件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填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单位地形图(1/10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4.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8.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人们的消防意识越来越高,由于设备以及环境的不断变化,长期使用,其消防问题也存在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场所的消防进行一定的改造设计,从而保证人们的使用安全,延长场所的使用寿命。
(一) 、消防改造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建设平面图;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消防改造设计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和有关政策;
2、建筑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等均采用非燃烧材料;
3、消防设备选用精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部分检验合格的产品,并要求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报现场—消防报审现场手续
1. 报现场需填写《施工现场报审备案表》并盖章
2. 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用火用电制度、消防安全协议并盖章。
拿到开工证后,备齐上述文件到施工所在地消防处办理报审现场手续。
消防局法制科领导到现场抽检材料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送检材料准备好,对送检材料进行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样品封样时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将见证人和样品拍在照片中。 7、填写《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3份及《抽样单》,并将拍好的照片粘贴在《抽样单》背面。 将填写齐全的《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送消防局法制科盖章,盖章后将送检的材料、填写好的《抽样单》、《告知书》送交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验机构检验。 消防材料是消防工程的基础,需要送检的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后续消防工程的质量,也能够在必要时候起到免责的作用。